113-1 EMI 教師專業社群(申請已截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為更全面達成EMI教學提升,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同一專業領域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113-1 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

 

113年8月15日EMI教學資源中心業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更全面達成EMI教學提升,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同一專業領域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二、社群類別

  1. EMI授課社群:須由具備EMI教學經驗之教師組成,參與教師須完成欲開設之 EMI 課程教案、執行試教,並且進行公開授課,進行觀議課活動。
  2. EMI ESAP課綱發展社群:須由具備EMI教學經驗之教師組成,參與教師須完成欲開設之專業學術英語課程(ESAP)課綱,並且進行公開教學演示,進行觀議課活動。

三、申請資格

  1. EMI教師專業社群建議由一名具EMI教學經驗或由本中心核發之EMI證書作為召集人提出申請,主責社群活動統籌、規劃、聯繫,與彙整該教師社群成果。
  2. 本中心將協助社群成員辦理公開觀議課場次,進行教學演示,同時邀請EMI相關人員與會研討。
  3. 每個社群須由兩位或以上具備EMI教學經驗或未來有意願以EMI進行教學之教師組成,且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四、申請流程及審查原則

  1. 補助辦法與相關資料檔案皆已公告於本中心官網,請進入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頁面查看與下載。
  2. 教師社群召集人請依本中心公告辦法之期程,填妥並上傳「附件一、申請書」「附件二、經費申請表」線上申請平台
  3. 補助之審核作業由本中心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審查。
  4. 補助額度依社群計劃之目的與預期效益(含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社群運作模式及機制、計畫可行度、前次計畫執行情形等內容作為審查參考依據。
  5. 本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獲補助社群的召集人審查結果與額度。

五、計畫期程及經費核銷

  1. 計畫申請與執行期程和成果發表會細節,由本中心依據各年度實際狀況另行公告。
  2. 每個社群補助額度上限六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社群人數和計畫書內容而定。經費中斷或刪減時,本中心得停止實施或酌減補助款。
  3. 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限,實際補助項目詳見計畫申請書。
  4. 經費核銷分兩期進行:
  • 113年10月14日(一)至113年10月31日(四):受理113年9月9日(一)至113年10月31日(四)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核銷。
  • 113年11月18日(一)至113年11月29日(五):受理113年11月1日(五)至113年11月29日(五)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核銷。
  • 請社群召集人依照上述期程將核銷經費紙本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本中心將收回補助餘款。

六、執行內容與計畫成果

  1. EMI教師專業社群計畫成員教學演示需針對「課程設計(Curriculum design)、教學(Instruction)、以及評量(Assessment)」三部分進行說明,並說明如何於EMI課堂運用AI工具進行授課,以「12週:113年9月9日(一)至 113年11月29日(五)」為期程進行規劃與撰寫(詳見申請書)。
  2. 各社群應於12週計畫期程內辦理與參與人數相當之觀課活動,且社群成員須盡量出席,並拍照及填寫活動記錄表作為社群活動之記錄,另於成果報告中呈現活動內容。
  3. 教師社群活動之規劃由教師共同安排,且「至少一場」社群辦理之活動須自本中心提供之列表中,邀請EMI專家、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回流對話。舉例來說,社群活動可以邀請EMI專家進行演講或進行對談,演講主題可依據社群成員專業發展需求而訂定;亦可以邀請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觀、議課的活動,在該活動中由社群成員提供自己的教學影片、教案設計、設計之學習單、學習評量方式等資料,讓社群成員與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一同進行研討,促進EMI教學能力之提升。
  4. 本中心將於113年9月及10月辦理以EMI教學為主題之工作坊及講座,每位社群教師須參加「至少一場」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工作坊及講座(包含線上參加)。
  5.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公開分享與發表社群成果,中心將彙整計畫成果分享EMI教學的實踐智慧。
  6. 計畫成果應與申請書所填寫預期產出結果一致,如有不符或未能達到之情形,應於成果報告中敘明理由。
  7. 社群召集人應於113年11月29日(五)16: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含成果報告、照片或其他相關資料)。
  8. 各社群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等資料將放置於本中心網站,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七、EMI教師專業社群計畫完成標準

  1. 12週計畫期程內需辦理與參與人數相當之觀課活動,且社群成員須盡量出席。
  2. 至少一場社群活動須邀請EMI專家教師、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其中。
  3. 每位社群教師至少參加一場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講座(包含線上參加)。
  4. 每位社群教師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以成果報告電子檔公開分享與發表社群成果。
  5. 社群召集人須如期將活動紀錄表、核銷單據、檢核表、及相關附件等資料彙整完畢,繳交至本中心。

八、附則

  1. 本補助案不得與其他EMI教學資源中心相關之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計畫重複申請。如經查實重複申請者,本中心將停止補助。
  2. 獲補助之教師應恪守學術專業倫理,不得有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行為。
  3. 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相關經費核銷須誠實報支,並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使用原則」 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4. 本辦法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九、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2-7749-7082

聯絡信箱:rcemi@deps.ntnu.edu.tw

申請流程

  • 教師社群召集人請依本中心公告之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的期程,填妥並上傳「附件一、申請書」與「附件二、經費申請表」至線上申請平台

申請相關表單 (請於2024年9月5日前填妥申請表單)

01. 113-1 EMI教師專業社群 補助辦法與期程 

02. 113-1 EMI教師專業社群_附件一、申請書

03. 113-1 EMI教師專業社群_附件二、經費申請表

 

113-1 教師社群重要期程

社群召集人提交申請

  • 社群召集人可自公告日起開始提交申請。
  • 申請資料請於113年9月5日(四)15:00前上傳至線上申請平台。
  • 若有任何問題可透過電子郵件或來電本中心詢問。

公告審查結果與通知獲補助社群

  • 本中心將於113年9月6日(五)以電子郵件通知獲補助社群的召集人審查結果與額度。

計畫執行

  • 活動辦理頻率由各社群自訂,每次活動均須填寫活動記錄表、彙整核銷單據。
  • 計畫執行期間辦理與參與人數相當之觀課之社群活動(觀課),且社群人員須全員出席。
  • 至少有一場活動須邀請EMI專家、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
  • 每位社群成員須參加至少一場本中心辦理之EMI線上講座。
  •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進行海報發表。

第一期經費核銷

  • 核銷113年9月9日(一)至113年10月31日(四)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3年10月14日(一)至113年10月31日(四)期間將欲進行第一次經費核銷之單據與資料進行彙整,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 逾期繳交將不受理核銷作業。

第二期經費核銷

  • 核銷113年11月1日(五)至113年11月29日(五)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3年11月18日(一)至113年11月29日(五)期間將欲進行第二次經費核銷之單據與資料進行彙整,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 逾期繳交將不受理核銷作業。

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3年11月29日(五)16: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 。

成果發表

  • 教師社群成員須參與113年12月7日(六)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進行發表。
  • 本中心會將各社群成果報告資料分享在雲端,供全體瀏覽觀看。
  • 成果發表會細節將公告於中心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社群召集人。

歡迎參考本中心彙整之【EMI專家教師人才庫】,以利社群活動規劃。

  • 本檔案僅呈現講師的姓名、服務單位以及專長,恕不提供講師個人聯絡資訊。
  • 若希望提出講座邀約,請與相關單位或系所聯繫。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的地方,請洽本中心:

  • 連絡電話:(02) 7749-7082
  • 電子信箱:ntnurcemi@gmail.com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am - 5:30pm (GM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