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 EMI 教師專業社群(開放申請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更全面達成EMI教學提升,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同一專業領域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114-1 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
一、計畫目標
為促進全英語授課(EMI)、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SAP)及人工智慧(AI)輔助教學領域的教學創新與專業成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特訂定本EMI教師專業社群計畫,鼓勵具備EMI教學經驗之教師,依據不同教學重點組成專業社群,包含課堂實踐導向、課綱設計導向與AI科技應用導向。透過共學、實作與回饋機制,深化教學知能與實踐力,並積累課堂觀察與應用實證,推動教學方式多元化與創新應用。
二、社群類別
- EMI授課社群:參與教師須完成欲開設之 EMI 課程教案,並且進行公開授課,進行觀議課活動。
- ESAP課綱發展社群:參與教師須完成欲開設之專業學術英語課程(ESAP)課綱。
- AI口說軟體社群:參與教師須實際整合AI工具於授課設計、學生口語練習任務及口語評量,進行實地測試與回饋循環,以課堂觀察與學習歷程紀錄累積實證經驗。
三、申請資格
- 每個社群須由至少三位EMI教師組成。
- 社群成員中,至少三分之一須為曾參與本中心所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相關培訓課程之回流教師,以確保社群運作具備基本專業共識與發展延續性。
四、計畫內容
本中心補助之社群分EMI授課、ESAP課綱發展及AI口說軟體三種,活動規劃及進行方式說明如下:
1. EMI授課社群
在計畫執行期間,每位社群成員需完成一份1堂(至少2小時)之教案,進行1堂(至少2小時)公開授課並提供公開觀議課,至少擔任1次觀課者角色,完成觀課紀錄表及參與議課討論。
- 課前共備:授課教師與社群夥伴,以中心提供之教案格式,進行共備,討論課程發展。
- 課前說課:授課教師於公開觀課前,提供教案,說明課堂主題、教學活動與任務內容、學生學習背景等設計相關資訊。
- 同儕觀課:觀課者進入授課教師課堂進行觀課,填寫觀課紀錄表。
- 議課討論:觀課後,召開議課,進行交流與專業回饋。
- 於本中心提供之專家人才列表中,邀請EMI專家、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社群辦理之觀議課活動。
2. ESAP課綱發展社群
在計畫執行期間,每位社群成員需發展一份專業學術英語課程(English for Specific and Academic Purposes, ESAP)課綱。
- 社群教師共同發展ESAP課綱,建構學術專業英語課程之課程模組,包含課程說明、課程目標、學習活動、學習方法、學習評量、指定教材、詞彙表與學習材料等設計。
- 於本中心提供之專家人才列表中,邀請EMI專家、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進行至少一次研議課綱發展。
3. AI口說軟體社群
在計畫執行期間,每位社群成員需設計並實施一項結合 AI 口說軟體(Sensay)之 EMI 課堂教學活動。
- 每位成員需設計20個AI口說任務學習活動,並至少於一個班級使用, 運用相關題型提供EMI課堂用於課前預習及課後複習使用。
- 成果報告須提供學生練習之音檔及學習評量的相關分析說明。
五、計畫期程及經費核銷
- 每案最高補助金額為2萬元(業務費),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求。核銷項目須符合《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及本校主計室相關規定,並留意核銷時限。
- 計畫執行期限為9月8日至11月30日止。
- 請社群召集人於12月6日前將核銷經費紙本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本中心將收回補助餘款。
六、計畫成果
- 社群召集人應於11月30日前繳交以下成果:
EMI授課社群(每位社群成員需完成一份,並交由社群召集人彙整):
- 依中心格式繳交完成之教案一份(至少1小時)
- 10分鐘以上之課堂影音紀錄
- 2張課堂照片
- 議課討論會議紀錄(包含2張議課會議照片)
- 觀課紀錄表
ESAP課綱發展社群(每位社群成員需完成一份,並交由社群召集人彙整):
- 依中心格式繳交完成之ESAP課綱一份
- 2張研議課綱發展討論之照片
AI口說軟體社群(每位社群成員需完成一份,並交由社群召集人彙整): - 教學活動設計表
- 10分鐘以上之教學實施影片
- 教學反思報告一份 (針對學生使用AI學習口說之成效與挑戰提出觀察與建議)
- 學生使用AI口說軟體之錄音結果
- 社群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將公開於本中心網站,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 成果報告的繳交狀況將作為未來審件的參考依據。
- 線上成果發表:
- 時間:12月5日(五) 9:00-12:00
- 發表形式:
- 每組指派1人發表
- 時長為15分鐘 (10分鐘發表 + 5分鐘交流討論)
- 發表形式:全英文進行 (以繳交之成果報告進行發表即可,亦可製作簡報)
七、審查標準
- EMI相關性 (說明成員開設之 EMI 課程)
- 預計影響力及教師專業成長
八、附則
- 獲補助之教師應恪守學術專業倫理,不得有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行為。
- 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相關經費核銷須誠實報支,並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使用原則」 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 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所有。
九、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2-7749-7082
聯絡信箱: rcemi@deps.ntnu.edu.t
申請流程
教師社群召集人請依本中心公告之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的期程,填妥並上傳「附件一、申請書」與「附件二、經費申請表」至線上申請平台。
申請相關表單 (請於114年9月3日前填妥申請表單,因公告日有技術性延後,期限將順延。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或來信詢問。)
(因公告日有技術性延後,報名期限將順延。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或來信詢問。)
社群召集人提交申請
- 社群召集人可自公告日起開始提交申請。
- 申請資料請於114年9月3日(三)23:59前上傳至線上申請平台。
- 若有任何問題可透過電子郵件或來電本中心詢問。
公告審查結果與通知獲補助社群
- 本中心將於114年9月5日(五)以電子郵件通知獲補助社群的召集人審查結果與額度。
計畫執行
在計畫執行期間,需完成活動記錄表、社群執行成果(如EMI教案、ESAP課綱、學生AI口說練習截圖及音檔紀錄)、核銷單據等彙整後提交,並於12月5日(五)線上進行15分鐘成果發表。
計畫成果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4年11月30日(日)23:59前繳交各社群所需提供之資料。
- 社群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將公開於本中心網站,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 成果報告的繳交狀況將作為未來審件的參考依據。
線上成果發表會(114年12月5日 9:00-12:00)
- 每組指派1人發表。
- 時長為15分鐘(10分鐘發表 + 5分鐘交流討論)。
- 發表形式:全英文進行 (以繳交之成果報告進行發表即可,亦可製作簡報)
歡迎參考本中心彙整之【EMI專家教師人才庫】,以利社群活動規劃。
- 本檔案僅呈現講師的姓名、服務單位以及專長,恕不提供講師個人聯絡資訊。
- 若希望提出講座邀約,請與相關單位或系所聯繫。